Wednesday, May 13, 2009

原來說跟做是兩回事...

星期三
雨天

我也跟了去夜店,結果看到了她跟男生再一起跳舞,本想用回同樣的辦法氣回她....但是始終我都沒有做
因為我愛她,根本不忍心背叛她....從那時候開始我就注定輸給她...我的眼光一直在意他們的一舉一動,結果到後來還給人家警告,叫我不要少饒他的女朋友(我的前女友),我當時的心好想要跌了出來...


之後沒甚麼醉,怕醉了她會被別人趁虛而入..我這樣做很笨吧?
之後我還去了她的家找她...代價就是我把車撞向山......我好心疼我的車,有一段時間不用架了....也保護不了她...好無奈,好心痛........人家說追的時候當人家是寶,追到後當人家是草,但是我從來都沒有對她是草....為甚麼我會得到這樣的回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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